殺人犯為減刑偽裝幻聽 法醫精神科醫生一個問題拆穿
發布時間: 2019/03/25 00:00
最後更新: 2020/05/08 13:12
精神問題是犯事者求情減刑的理據之一,青山醫院副顧問醫生陳炤佑坦言,有不少犯人會假裝有精神病為減刑責,往往在醫生面前嚴重誇大病情,轉頭又與其他人對答如流。他指,真正的精神病徵狀其實很難長期假裝,醫生是有辦法可以辨識真偽。
在青山醫院法醫精神科工作9年的副顧問醫生陳炤佑,為法庭撰寫過無數份精神醫療報告和出席聆訊,見過不少假的精神病病人。他直言有些犯人為求脫罪會試圖偽裝精神病,但偽裝總有破綻。
陳炤佑印象最深刻是曾有一位與他會面超過50次的犯人,聲稱24小時有幻聽,在案發前和案發後有把聲音不斷指示其殺人。他坦言,即使真的患上思覺失調的病人也沒可能24小時有幻聽,患者也會分到聲音並非真實會嘗試抗拒,幻聽又會令事主出現精神不集中及分心等問題。
陳當時即問該犯人,當刻與他會面有否幻聽,犯人回答「有」,他隨即反問︰
既然你而家有幻聽,但點解又會聽到我講嘅嘢呢?
除了會面有破綻外,陳炤佑指醫生很多時都會在犯人錄口供和還押時的錄像有所發現,例如曾經有一名男子謀殺一名私影少女,被告上庭時突稱自己有幻聽,不適宜答辯,更稱是神怪令他在不能自控下殺人。
但陳炤佑觀看被告與警方會面和還押時的錄影紀錄,發現被告的情況與他聲稱的精神狀況並不合,被告亦無急性精神病徵狀導致不能分辦真實和不能集中精神,反而對於控罪非常清晰。
陳指出,一般真的精神病徵狀例如說話「九唔搭八」、前言不對後語、精神不集中及分心等。他笑言,精神病未必一定不能假裝,
但可唔可以長時間好consistent咁扮到?睇電視扮精神病一定唔精確。
事實上,如果法庭證實被告不適合答辯,被告可能會被判醫院令,不過陳指醫院令沒有特定時限,不能說判了醫院令就比較「著數」,犯人需在高度設防的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治療,10年以上也不定,醫院令可能還比坐監的時間更長。